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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人民为中心 为陇原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2021-10-13 08:42:25 来源: 甘肃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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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以人民为中心 为陇原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省检察院第十检察部就一起故意伤害不起诉刑事申诉案件召开公开听证会。

  甘南州合作市检察院检察官在海康行政村为农牧民作普法宣传。

  庆阳市检察干警在公益诉讼生态修复基地内查看苗木长势情况。

  玉门市检察院到工地为司法救助申请人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

  定西市临洮县检察院联合教育、公安、执法、市场监管、烟草等部门对城区学校及周边环境集中开展联合治理行动,护航开学季。

  金秋的陇原,色彩斑斓。

  站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点上,站在“十四五”规划新征程开局的新起点上,在实干中破解难题、实现愿景的奋斗身影中,我们看得见那一抹检察蓝。

  在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过程中,全省检察机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和“两聚焦一结合”的工作思路,紧盯“进入全国中偏上”奋斗目标,持续落实周调度、月点评、季度分析、半年小结、年终述职“五步工作法”,用实实在在的行动、事实、数据和案例说话,践行着平安甘肃、法治甘肃的检察担当和作为。

  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助推乡村振兴

  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是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

  今年年初,兰州新区检察院接待了康乐县检察院干警带来反映问题的2名农民工。一起拖欠14名农民工工资的案件由此开始办理。

  据了解,2014年3月,王某承包了一项工程,并雇佣吴某等14名康乐籍的农民工施工。2017年工程竣工后,王某分两次结算了农民工部分工资,剩余的82480元工资再未支付。截至农民工向当地检察院反映,工资已拖欠四年有余。

  在工资拖欠一直未得到解决的情况下,抱着试试看的心态,吴某等农民工向康乐县检察院在八松乡烈洼村对口帮扶的驻村检察干警反映了情况。收到线索后,驻村检察干警按照法律规定,将案件移送到兰州新区检察院。

  “我们快速审查后,认为该起案件符合民事支持起诉条件,立即向法院送达了民事支持起诉书。”办案检察官介绍。

  最终,经过检察院、法院、法律援助律师等多方的协调配合,在一个月的时间内,吴某等14名农民工拿到了拖欠已久的工资。这场历时多年的追讨薪资“持久战”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这是甘肃检察机关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当好农民工“护薪人”的一个缩影。

  据了解,2021年,省检察院联合省人社厅持续开展打击欠薪专项行动,帮助农民工追回欠新4958.5万元。全省检察机关把服务保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陇原乡村全面振兴作为服务保障大局的“六项重点工作”之一,专门制定了《甘肃省检察机关充分履行检察职能服务保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实施意见》。通过15条具体举措持续深化定点帮扶,确保服务保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各项措施落地见效。

  “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朱玉表示,要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基础上做好乡村振兴这篇大文章,接续推进脱贫地区发展和群众生活改善。

  全省检察机关通过依法打击影响农村稳定发展的严重刑事犯罪,依法严惩涉农领域职务犯罪,依法提前介入涉农领域刑事案件440件,监督立案27件,全力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积极参与乡村矛盾纠纷化解;全面加强国家司法救助,向222人发放救助金681.46万元,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营造了良好法治环境。

  同时,聚焦影响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网络安全的突出问题,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参与治理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突出问题;依法惩治和预防经济金融领域犯罪,积极参与“断卡”、惩治洗钱犯罪等专项行动;围绕消防、公共卫生等八个公共安全领域,深入推进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守护好人民群众“钱袋子”的安全,助力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全力服务保障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寓监督于服务之中 优化营商法治环境

  保护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良好的法治环境是重要保证。

  受新冠肺炎疫情冲击,市场主体压力骤增。面对新形势新要求,全省检察机关围绕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和最高检要求,全面贯彻政法系统服务高质量发展优化营商环境“十项措施”,将“维护民企权益、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纳入全省总体规划中设计、部署、推进。持续深入抓好专项行动“提升年”各项工作,营造更加浓厚的兴商、护商、重商、亲商氛围。通过强化组织协调、严惩违法犯罪、规范执法司法、加强风险防控、优化服务水平等,努力汇聚法治保障力量,着力保护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护航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行稳致远。

  “省列重大建设项目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民生改善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要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检察机关要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持续深入开展‘维护民企权益、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尽心倾力帮助项目建设单位解决权益维护等涉法涉诉问题。”2021年8月,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朱玉一行调研包抓的庆阳宏大化工20万吨双氧水和2万吨吗啉、平凉华亭至天水高速公路、庄浪至天水高速公路三个省列重大建设项目后提出要求。

  不论是重大建设项目,还是涉小微企业案件,都能感受到贴心的“检察服务”。

  “在涉民企案件的执行中,在保护申请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下,也应当兼顾被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我们在办理案件时充分考虑便利性和可操作性的同时,兼顾被保全人的合法权益,优先选择对民营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影响较小的财产进行保全,以保障债务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山丹县检察院办案检察官介绍了一起涉民营企业案件的办理情况。

  今年初,山丹县一建筑公司与构建公司、煤业公司建设工程因施工合同发生纠纷,导致正常经营和发放农民工工资的账户被法院冻结,企业无法正常生产经营,农民工也陆续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工资未支付问题。办案检察官了解到,虽然该公司提供了同等数额现金的担保,但账户仍未解封。3月26日,山丹县检察院向县法院发出检察建议书,建议法院兼顾被保全人的合法权益,妥善采用保全措施,以保障债务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县法院积极采纳检察建议,将该建筑公司的基本账户解除冻结,变更为该公司提供的其他担保财产,既维护了司法公信,又保障了双方当事人权益。

  “民营经济发展在稳定增长、促进创业、增加就业等方面的作用举足轻重。”省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白芙蓉介绍,全省检察机关持续深化“维护民企权益、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开展“千人进万企”大走访大调研活动,面对面、零距离了解企业所盼所需。

  该活动开展以来,全省12214名检察干警走进30671家商会和民营企业,面对面了解企业需求,收集涉企问题线索3044件,已办结1678件,帮助民营企业挽回经济损失2500万余元。同时,研发服务保障民营企业权益信息平台,为企业提供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收集民营企业反映的问题线索94件,通过快速分流、依法受理,已办结并反馈企业78件。

  “办案中检察院不仅倾听企业的诉求,还充分评估案件办理对企业的影响,真正是我们企业的‘老娘舅’。” 1月11日,在甘谷县检察院召开的一场民营企业涉嫌假冒注册商标案公开听证会上,涉案企业清远鞋业公司负责人王涛(化名)颇有感触。

  创业初期,清远公司与国内某品牌签订了合作协议,获得贴牌生产作训鞋的授权。但因销售不景气,两家公司终止了合作。之后一客户求购该品牌棉鞋,清远公司利用库存中印有该品牌商标的鞋底等原料生产了一批棉鞋,并在市场上销售,后被查获。

  公安机关以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对清远公司和王涛移送审查起诉后,办案检察官李小可和同事积极展开调查、走访、评估和释法说理。王涛表示真诚悔罪,积极赔偿被害公司20万元,得到对方公司的谅解,并在值班律师的见证下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

  “我们在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同时,充分考虑涉案企业在当地经济发展、解决就业等方面的作用。办案时是否把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作为重要因素进行研判,宽严相济审慎作出不起诉决定,并公开听证。”李小可介绍,听证会上,大家一致认可检察机关的处理意见。

  3月25日,甘谷县检察院检察官对清远公司进行回访,对企业负责人开展法治教育,向企业员工宣传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为企业答惑释疑。

  这只是全省检察机关服务保障市场主体的一个缩影。近年来,全省检察机关着力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少捕慎诉”的司法政策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依法减少羁押性强制措施适用,慎重适用财产强制措施,最大限度减少涉企案件办理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

  同时,全省检察机关注重寓监督于服务之中,不断延伸服务触角,广泛知民情、充分保民权、倾力解民忧,为民营经济更好发展提供优质检察服务。

  守护绿水青山 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守护甘肃的绿水青山,筑牢西部生态安全屏障,是新时代每一个检察官应当肩负的使命与担当。全省检察机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充分发挥惩治、监督、保护等职能作用,服务和保障生态文明建设这一底线任务。

  “补栽的苗木成活率较好,老人的新家明亮舒适。”看到这一幕,对一起涉生态案件进行回访的会宁县检察院办案检察官也很开心。

  当事人路大爷原来的住宅位于山洪易发地段,房屋破旧不堪,居住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为此,路大爷占用退耕还林地修建了住宅。

  “2019年9月,路大爷擅自在退耕还林地上建设住宅,行政机关作出恢复被改变用途林地原状,并处罚款的处罚决定后,当事人仅缴纳了罚款,但未恢复林地原状。”白银市会宁县办案检察官介绍。

  2020年8月25日,该院以检察建议形式监督会宁县林草局履职督促恢复林地原状,保护公共利益。

  “路大爷身患重疾,儿子也因意外事故于2019年去世。”办案检察官介绍,路大爷也深刻认识到在退耕还林地私建住宅是违法行为,并且愿意通过异地补植方式履行义务。考虑到路大爷的实际情况,检察机关认为不宜强制拆除违建房。

  2020年9月28日,会宁县检察院提出以异地补植方式履行恢复林地原状义务的拟处理建议。路大爷诚恳接受了批评教育,承诺愿意拆除旧住宅,在旧住宅地上补种面积相当的树苗。县林草局、乡政府均表示会为路大爷新住宅办理合法的宅基地手续。

  “在化解纠纷矛盾的同时,我们还与相关行政单位会签文件,就检察监督的方式、建立信息共享、调查核实协助、检察建议落实反馈、协作联系等机制等达成了共识。”办案检察官介绍。

  一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立足刑事、公益诉讼等检察职能,坚持打击与修复并重,探索建立破坏环境资源刑事案件优先办理、提前介入、一案双查等工作机制,实现了刑事制裁、民事赔偿、生态补偿有机衔接。

  据介绍,全省检察机关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和最高检重大决策部署,把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作为重中之重,坚持系统观念,主动融入河湖生态保护大局,积极融入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国家战略。联合省河长办持续开展“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建立“河(湖)长 检察长”工作机制,着力推动解决河湖“四乱”问题。

  近三年来,全省检察机关紧盯“一山一河”,持续深入推进“携手清四乱 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和祁连山国家公园生态环境问题专项监督,促进全面、综合、源头治理,提起公益诉讼28件。兰州、庆阳、天水、平凉、白银、酒泉、林区7个市级院建立了公益诉讼生态环境修复基地;围绕黄河、祁连山等重要山川河流、生态屏障的跨区域环境保护,先后与四川、西藏、青海等六省区建立检察协作机制。

  办好为民实事 提供更好、更优、更实的检察服务

  办好为民实事,检察机关要从点滴小事、每一个办案细节做起,拿出“绣花功夫”织好为民办实事的“一针一线”。

  受疫情影响,玉门市的一名司法救助申请人不能及时赶往当地办理救助金发放手续。8月26日,在主办检察官的带领下,玉门市检察院办案人员驱车300公里,前往产业园找到正在工地打工的申请人何某某,为他现场发放司法救助金2.5万元。

  窨井盖虽小,但问题井盖却会侵害社会公共利益。今年以来,崇信县检察院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通过协调权属单位对破损、丢失的排洪渠水泥盖板、铁质栅栏和窨井盖及时更换、补充,对安装不平整的窨井盖及时维修,消除公共安全隐患,守护群众“脚底下的安全”,受到群众的称赞。

  4月13日,华亭市检察院以公开宣告送达的方式,分别向7个存在限高限宽路障设置不合理的乡镇政府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其对乡村公共道路路障进行全面排查整改,并在保障应急救援车辆通行需要的情况下,依法合理规划、灵活设置。截至目前,有2个乡镇及时拆除了路障;2个乡镇将限宽范围增加至4米;2个乡镇在完成路障整改后还排查整改了其他影响救援的路障;1个乡镇政府为避免大型货运车辆对路面损坏,沿河道重新修建了一条宽4.5米、长5100米的便道,以供大型车辆及应急救援车辆通行。

  在为民办实事中,既抓好“六项重点工作”,又办好“守护好人民群众‘脚底下的安全’、保护好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维护好农民工合法权益、积极履行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主导责任、落实好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制度、开展好困难群众司法救助工作”等这些发生在群众身边,涉及群众直接、具体利益的小事。

  2021年,全省检察机关围绕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优化促进法治营商环境、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实事、办好群众身边小案小事、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和社会治理六大方面提出了25项具体举措。截至目前,共出台相关政策机制56项,帮办实事962项。其中,领导班子成员帮办实事183项,党员帮办实事478项。

  一组组数字,体现了全省检察机关持续办好检察为民实事的“绣花”功夫和实效。

  一系列举措,进一步增强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新时代赋予新使命,新征程需要新作为。全省检察机关将肩负起助力保障陇原天更蓝、水更清、空气更清新、食品更安全、交通更顺畅、社会更和谐有序的新使命,为人民群众、为社会发展提供更好、更优、更实的检察服务。(南茂林 程乔娜)

责任编辑: 王小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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